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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分类: 政府事业单位 时间: 2024-03-18 浏览量: 2135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隆昌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考试,需在2024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若未取得毕业证,则取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2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四)工作认真细致,踏实勤奋,具备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所需的专业素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最低服务年限:1年 ;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

三、工作职责

(一)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从事以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1.协助法官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审查诉讼材料、确定举证期限,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2.协助法官调查、收集、核对证据;

3.协助法官开展调解、和解工作;

4.摘录、归纳证据、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诉讼材料;

5.协助法官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6.协助法官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

7.参与庭前会议和庭审活动、参与庭审记录、草拟裁判文书;

8.协助法官进行财产查封、冻结、处置、交付,司法公开、发放案款、制作执行笔录,归档质效、综合工作等;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工作。

(三)承担所在部门的其他辅助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

3.联系电话:0832—3938483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1段1号隆昌市人民法院511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网络报名邮箱:410483989@qq.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未拿到证书的可凭考试成绩单)、具备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网络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如实、准确填写《隆昌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由隆昌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相关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均提前电话通知并在“隆昌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告。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40字以上为合格,达到合格线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核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文书制作及与审判辅助工作有关的常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免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核逻辑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按应试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生进入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原则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隆昌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轻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与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若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经过公招考试进入我院,则不受最低服务期限限制。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参照《隆昌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包括工资性收入、考核类奖金、“四险一金”、其他福利、餐食补贴、制式服装等方面。其中工资性收入包括基础工资(2450元/月)、等级工资(本科学历600元/月、研究生学历700元/月)、院龄工资(院龄满1年,该年份每月工资增加10元)。考核类奖金包含出勤奖、平时考核奖和年度考核奖。试用期间工资性收入部分只发放基础工资,转正后同时享受工会福利。

十、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纪律,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隆昌市人民法院,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832-3838483。

 

附件:《隆昌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