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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 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分类: 招聘公告 时间: 2023-11-13 浏览量: 2156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关于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

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内江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东兴区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开展第二批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1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东兴区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名额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四)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2日至2005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工作经历、加分申请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11日)。

(六)城市社区报考人员应为内江市辖区(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提供在内江市辖区的居住证明),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常住地限制。集镇社区报考人员应为该社区所在镇(街道)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提供所在镇、街道辖区的居住证明)。

(七)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设置)。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

4.曾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

6.考核不合格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选举的。

9.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0.曾进入社区“两委”工作或专职工作者队伍后被辞退未满5年的。

11.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2: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本人登录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报名入口填写《东兴区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初审: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行承担。

4.职位调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报考职位数须达到3﹕1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联系报考者,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9日10:00。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登录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知识,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于11月19日进行,考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2)加分政策: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指本科为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为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3分、4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0.5分;担任东兴区“联户员”满一年,且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认可、成效显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0.2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不累加。

(3)笔试总成绩公布:以“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分值,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存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分值)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成绩排名于笔试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统一进行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到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一楼社事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纸质档1份(附件2);户口簿、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如委托他人带资料来资格复审,需要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加分证明材料等。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2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低确定名次;学历仍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由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通过电话通知,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内江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确定递补人员。

 

四、岗位确定及相关待遇

 

(一)岗位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所报考职位的总成绩排名进行选岗。若不愿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选岗后,如有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选岗。

(二)合同签订。完成选岗后,与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待遇。

1.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2.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具体标准参照《内江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内江市东兴区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保险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若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以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且3年内不得参加东兴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

 

监督电话:

东兴区纪委监委:0832-5051725(13980215856)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0832-2251812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0832-2248362

 

附件:

1.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名额一览表

2.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0日